玩转“江苏税务”APP⑤——如何在手机上申请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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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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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操
作
步
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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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江苏税务”APP,在【办税】-【提示提醒】中点击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或直接在搜索栏中搜索名称进入该功能。
根据实际填写经办人信息与代理人信息,其中经办人信息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依次填写“征收代理方式”“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与“申报期限”将会自动带出)“申请延期申报期限”。填写完成后,下拉至界面底部,填写“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全部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对应附报资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件”为必上传项。上传成功后界面显示“已上传”,相关附报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请耐心等待申请及附报资料的提交,提交成功后会显示“提交成功”界面。后续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看延期申报的申请是否办结以及是否通过审批。
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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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是指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所导致的不能按时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5.预缴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在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随本期申报的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你都掌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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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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